對於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判決NCC敗訴,NCC發言人李大嵩指出,收到判決書後會再作進一步研議,不排除會上訴。
因為腳尾飯事件引起風波的東森S台,三年前遭到新聞局以「頻道定位不明」和「違規情節嚴重」等理由,拒絕發給執照,甚至遭到勒令停播。
經過東森電視台提出訴願之後,行政院撤銷處分,東森S台在隔年復播,改成ETtoday台,不過東森集團針對停播損失提出訴訟。
由於當初新聞局的業務已經轉由NCC承接,因此台北法院昨日判決NCC敗訴後,並需要賠償東森S台停播一年的損失,共計3億4千8百多萬元。
李大嵩指出,這只是第一審而已,因此會針對判決書作研議,尋求行政救濟。
言下之意,此爭議不會在第一審就結束,NCC可能採取後續法律行動,再度上訴。